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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爾文與亞米念
在教義神學上,「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」與「一次得救,不永遠得救」一直是困擾基督徒的大問題。這個問題直到今天,仍然沒有標準答案。僅能就教會歷史中對這問題的探討,來尋求自己能夠接受的觀點。
在西元三世紀時,Origen 就提出極力強調人的自由意志之主張,經過 Jerome, Chrysostom 到十六世紀 Arminius 就逐漸形成 Arminianism;而在西元四世紀,也出現了另一位極力強調神的主權的神學家 Augustine,經過 Aquinas,到了十六世紀 John Calvin,就逐漸形成 Calvinism。茲將這兩個學派的教義簡述如下:
Calvinism:
完全的墮落: 因著亞當的失敗,全人類都受到罪的轄制。這種敗壞是臨到人的每一個層面,以至於人沒有能力行善;甚至不知何謂善。所以人類在使自己得救的事上,是像死狗一樣,完全無能為力的。
無條件揀選: 因為人對使自己得救的事完全無能為力,所以只有在神採取主動的情況下,人才能得救。神在創造世界以前,就已經在基督裡揀選了基督徒。這種揀選是無條件的,是完全由神憑自己的心意決定是否要揀選。(神的預定和預知是同步的)
有限的贖罪: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罪代贖,是只針對被揀選的人。也就是基督只為被揀選預定得救的人死;唯有被揀選的人才有救贖。
神恩不可抗: 就被揀選的人而言,聖靈會動工使其接受救恩。這個恩典對預定得救的人來說,是不可抗拒,非接受不可的。
聖徒蒙永恩: 這個教義通常被稱為「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」。因為聖靈不但使被揀選的人接受救恩;也持續在聖徒身上運行,使神的救贖(包括稱義及成聖)能夠完成,也保守聖徒永不失落。
Arminianism:
先在的神恩: 神賜下一普遍的恩典,使任何人都有接受救恩的可能。但這個使人接受救恩的恩典並非不可抗拒。亦即人可以選擇抵擋神。
信者蒙揀選: 神在創造世界以前,就已經知道哪些人會對福音有正面回應。於是神就揀選這些會接受救恩的人,預定他們得救。也就是說揀選是由於預知;預知在預定之前!
普世的救贖: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罪代贖,是針對所有的人類。但是,唯有以自己自由意志決定接受的人,才能得到救贖。
神恩可抗拒: 人是否接受救恩,是完全憑個人的自由意志來決定。所以人可以選擇接受救恩或是拒絕,但個人必須為自己所做的決定,負完全的責任。
墮落有可能: 這個教義通常被稱為「一次得救,不永遠得救」。人以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接受救恩後,若不儆醒在主的保守下,則也有離棄神的可能。
Calvinism 與 Arminianism:
TULIP
(Calvinism)PEARL
(Arminianism)Total Depravity
完全的墮落Prevenient Grace
先在的神恩Uncondition Election
無條件揀選Election of the Faith
信者蒙揀選Limited Atonement
有限的贖罪Atonement of All
普世的救贖Irresistible Grace
神恩不可抗Resistible Grace
神恩可抗拒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
聖徒蒙永恩Liable of Lost
墮落有可能